工作地:
彰化縣彰化市
工作內容:名額:壹名
性別:不限
學歷:具碩士以上學位
徵求條件:
1. 具碩士以上學歷,外國學歷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。(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。)
2.取得教育部「對外華語教學認證」證照。
工作內容:
1. 講授華語等科目(以當學期排課需求為準)
2. 輔導學生取得華語證照。
3. 辦理華語相關學習、競賽活動。
4. 業務發展相關行政工作。
經歷:
曾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,教學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備註:
一、請檢具下述資料:
(1)履歷表
(2)自傳
(3)碩士或博士成績單
(4)碩士或博士畢業證書
(5)相關證照或有利於瞭解實務經驗之資料
(6) 「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影本
二、請將上述書面資料(1-6項)於113年05月10日(五)前(收件以郵戳為憑),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:(所有繳交資料恕不退還, 初審未通過者亦不另行通知)
500020 彰化市介壽北路1 號 建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收
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兼任華語教師」
聯絡資訊:
聯絡人:黃忠鉦 組員
電話:(04)7111111分機4012
E-mail:jungjeng@ctu.edu.tw